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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即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只有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两年(含两年)以上的在职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总额的2倍。目前,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5万元。借款人申请总的贷款额度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比例为3:7。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提供如下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房地产证或购房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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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我国个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个人住房
公积金
制度
创新
收入分段
住房基金管理中心
还款方式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的防范
房地产信贷
个人住房按揭
信贷风险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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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如何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来源期刊 辽宁财税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个人住房 组合贷款 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 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贷款
年,卷(期) lncs_1999,(8)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2-42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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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绍荣 1 0 0.0 0.0
2 李红 1 0 0.0 0.0
3 钟光 1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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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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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个人住房
组合贷款
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
贷款额度
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贷款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辽宁财税
月刊
1007-2675
21-1221/F
16开
沈阳市南京北街103号
1983
chi
出版文献量(篇)
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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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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