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世界各国物权立法的通例是: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式,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式。而我国现行的动产担保物权有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留置权三种。其中动产质权和贸置权均以占有公示为公示方式,动产抵押权以抵押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为特征,后者因欠缺公示表征,在实践中常常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动产抵押权人和善意第三人之间的冲突,笔者认为应当对动产抵押一律采取书面形式成立,并采用登记对抗主义的公示方
推荐文章
论动产抵押公示的效力
动产抵押
公示方法
公示效力
在建船舶抵押权的登记
航运
船舶抵押
抵押登记
抵押物
合同
船舶抵押权的登记与实现
海商法
船舶抵押权
登记对抗
抵押权次序若干问题的讨论
抵押权次序
抵押权次序让与
抵押权次序变更
抵押权次序抛弃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对动产抵押权公示方式的剖析
来源期刊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动产抵押 公示 登记 对抗 担保法
年,卷(期) 2000,(4)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60-62
页数 3页 分类号 D923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王爱琳 11 49 4.0 7.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0(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动产抵押
公示
登记
对抗
担保法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湖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双月刊
1008-5173
43-1303/D
北京782信箱
出版文献量(篇)
527
总下载数(次)
1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