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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第五条中规定:"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作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随着绿色食品事业的发展,申请人的范围有所扩展,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标志申请人条件做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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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
优势条件
存在问题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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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绿色食品发展现状及建议
绿色食品
发展现状
措施
存在问题
建议
安徽宿州
埇桥区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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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具备哪些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绿色食品标志
来源期刊 黑龙江科技信息 学科 教育
关键词 企业 绿色食品标志 申请人条件 绿色食品生产 使用权 规定 申报 范围 单位 个人
年,卷(期) 2001,(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I011
页数 1页 分类号 G633|F426.82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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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企业
绿色食品标志
申请人条件
绿色食品生产
使用权
规定
申报
范围
单位
个人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科学技术创新
旬刊
2096-4390
23-1600/N
16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4-269
199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2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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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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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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