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报纸报道,不久前山东青岛的一所大学率先在全国推出"人才招回"措施,他们向用人单位郑重承诺,如果认为该校毕业生工作不称职或不满意的,可以实行"人才招回",退回学校经"回炉"后,再返回单位工作。实行"人才招回"制度无疑是一项创举,令国人耳目一新,受到许多用人单位的欢迎和高度评价。据了解,在西方发达国家大都实行产品"招回"制度,企业对已售出的有问题产品,运回本厂经免费修理,排除故障后,再送回用户使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青岛某大学实行的"人才招回"就是借鉴了国外的"产品招回"制度。笔者认为,"人才招回"举措之所以受到用人单位的青睐,至少有四大好处:一是遵循了市场经济的法则。众所周知,讲信誉、守承诺,对用户和消费者负责是产品生产者具有的道德和法律责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学校如同人才"孵化器"或"生产线",它必须对自己"制造"的"人才产品"负责,这样才能取得用人单位的信赖,以良好的信誉打开"销路",使社会用人单位和学校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进而不断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办学效益。如果学校只管培养和输出人才,而不管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