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据日前媒体报道,南京一公司在招聘营业员时,容貌、仪表、气质等美丽方面的因素成为录用的主要依据.这家公司还实行“以貌定薪”,被录用人员将按美丽级别领取14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薪酬。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以貌定薪”不可取
来源期刊 企业家信息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企业管理 薪酬制度 审美标准 中国 《劳动法》 女性 就业歧视 《妇女权益保障法》
年,卷(期) 2004,(7)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8-18
页数 1页 分类号 F249.24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4(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企业管理
薪酬制度
审美标准
中国
《劳动法》
女性
就业歧视
《妇女权益保障法》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企业家信息
月刊
1005-443X
11-4360/F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甲59号文化大厦1
18-282
出版文献量(篇)
14602
总下载数(次)
40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