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指出: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丧失劳动能力,孤独无依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于1985年2月16日对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程秀珍诉程心钊抚养一案的请求报告》所作的《关于兄妹间抚养问题批复》指出:程复珍自一九五八年患精神病以后,即丧失劳动能力。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老年无子女可以要求兄弟姐妹承担抚养义务吗?
来源期刊 致富之友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抚养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 抚养问题 高级人民法院 丧失 劳动能力 老年 兄妹 精神病
年,卷(期) 2005,(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7
页数 1页 分类号 F326.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5(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抚养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
抚养问题
高级人民法院
丧失
劳动能力
老年
兄妹
精神病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致富之友
月刊
1003-9341
15-1078/F
16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1号内蒙
1984
chi
出版文献量(篇)
4038
总下载数(次)
3
总被引数(次)
457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