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如果合同的标的包含精神利益,精神损害的发生就是可预见的,当损害发生时就应赋予受害人合同领域的救济权;而赋予受害人合同领域救济权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人利益、平衡违约人的负担、节约诉讼成本,同时也是尊重当事人诉讼选择权的表现;另外合同法设立此等非财产损害赔偿也不会导致违约与侵权二元体制的混乱.
推荐文章
结合中国合同法,浅论违约责任制度
违约责任
归责原则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合同法》对违约金的适用原则及制度完善
合同法
违约金
制度完善
数额
当事人
利益平衡
诚实守信原则
关于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的研究
合同法
违约责任
归责原则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试析合同法调整违约导致非财产损害的理由
来源期刊 洛阳大学学报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违约 精神利益 可预见性 精神损害 合同法 违约 财产 调整 受害人 损害赔偿 选择权 当事人
年,卷(期) 2005,(3)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79-81
页数 3页 分类号 D923.8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蒋军洲 厦门大学法学院 6 10 2.0 2.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5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4(1)
  • 参考文献(1)
  • 二级参考文献(0)
2005(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违约
精神利益
可预见性
精神损害
合同法
违约
财产
调整
受害人
损害赔偿
选择权
当事人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洛阳大学学报
季刊
1007-113X
41-1251/C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大学路1号
出版文献量(篇)
1455
总下载数(次)
0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