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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劳动仲裁错案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近日正式出台。一是强化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基础建设?严厉防止徇私枉法的现象,依法行政,加大了办事的透明度,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劳动者;二是明确了在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出现的10种错误行为必须追究相应的责任,包括作出书面检讨、批评教育、通报、取消资格、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等;三是确立了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最终认定机构;四是明确了错案的追究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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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广东出台劳动仲裁错案责任追究
来源期刊 企业世界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错案责任追究 劳动仲裁 出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保障部门 劳动争议案件 试行办法 基础建设 徇私枉法 依法行政 贴近群众 错误行为 批评教育 行政处分 司法机关 情节严重 认定机构 广东省 透明度 劳动者 检讨 书面
年,卷(期) qyjb_2005,(4)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8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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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案责任追究
劳动仲裁
出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保障部门
劳动争议案件
试行办法
基础建设
徇私枉法
依法行政
贴近群众
错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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