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8月15日公布了《2004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其中建议,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一时间,房地产界哗然一片。当月24日,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明确指出,国家近期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这个过程虽然不长,但房地产企业好似坐了一趟云霄飞车,骤然落入谷底,又重新飞回九天。众所周知,房地产的两条生命线就是土地和资金,正如金融专家巴曙松所说,中国的期房预售实际上隐含着一种融资安排,即购房人向开发商付预款,从而这部分款项成为开发商的自有资金的一部分,期房预售已经成为开发商目前有限的融资手段之一。这就是说,在目前融资渠道狭窄的情况下,卖“楼花”成为中国发展商的最佳融资手段,期房预售方式也确实加速了我国房地产的开发进程。但应该看到,我国的期房销售还存在很多问题,央行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虽然也采取过措施,如人民银行曾在2003年6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这意味着开发商将不能收取购房者的全部预售款。不过,这一文件后来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现在,期房预售制度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