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局长张荣胜日前就《电信法》立法提出建议,《电信法》最主要的立法目的,是要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张荣胜指出,现实中,目前要着重解决的是如下几点:一是电话卡的余额问题。虽然目前各电信集团公司采取了赠送几元钱打完最后一次电话等多种方式防止余额的出现,但这毕竟是一种道德的约束,而不是法律的规范。
推荐文章
创新是铜镍冶炼最主要的课题
富氧熔炼
余热发电
创新
节能降耗
硫酸
政府电信监管的责任--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增值业务
消费者权益
经营者行为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思考
个人信息
保护
立法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电信法》最主要立法目的是保护用户权益
来源期刊 通信业与经济市场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电信 立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 用户 集团公司 管理局 辽宁省 电话卡 余额 局长
年,卷(期) 2005,(7)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8-29
页数 2页 分类号 F626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5(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电信
立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
用户
集团公司
管理局
辽宁省
电话卡
余额
局长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通信业与经济市场
月刊
北京市通州区八里桥南街1号通典铭居G座1
出版文献量(篇)
2501
总下载数(次)
1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