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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00年9月我国《电信条例》正式颁布,至今已经整整五年。在《电信条例》中明确规定:电信资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定价三种方式,增值电信业务可以实行市场定价,而基础电信业务基本实行政府定价。回顾近几年来,我国电信市场上的价格竞争,电信资费模式及其标准水平发生的重大变化,以及政府实施电信资费的规制方法发生的重大转变。本文将总结这些变化及其深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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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从政府定价到上限规制——纪念《电信条例》颁布五周年
来源期刊 当代通信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电信资费 市场定价 政府 纪念 上限 电信业务 价格竞争 电信市场 标准水平
年,卷(期) 2005,(1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68-69
页数 2页 分类号 F63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唐守廉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95 933 16.0 27.0
2 姜正新 5 14 2.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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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电信资费
市场定价
政府
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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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务
价格竞争
电信市场
标准水平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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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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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当代通信
半月刊
1672-1225
11-4905/F
大16开
北京8333信箱
1994
chi
出版文献量(篇)
7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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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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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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