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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既从理论上对一系列问题作了深刻的阐述,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和谐社会的建设作了全面部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史上,这是一个标志性的文件。这个文件作出了一个重要论断:“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下面谈谈本人对这个论断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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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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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解读“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来源期刊 领导理论与实践 学科 社会科学
关键词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社会主义的本质 社会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解读 六届六中全会 《决定》 标志性
年,卷(期) 2006,(6)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4
页数 2页 分类号 C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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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社会主义的本质
社会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解读
六届六中全会
《决定》
标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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