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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明确了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一切会计行为负责。这一规定有利于规范会计行为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有利于解决会计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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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刍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来源期刊 商业会计:下半月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单位负责人 会计责任 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行为 《会计法》 会计资料 会计工作 突出问题 秩序混乱 第4条
年,卷(期) 2006,(4)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60
页数 1页 分类号 F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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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胡凤莲 2 0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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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单位负责人
会计责任
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行为
《会计法》
会计资料
会计工作
突出问题
秩序混乱
第4条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商业会计:下半月
月刊
1002-5812
11-1475/F
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出版文献量(篇)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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