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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庄河市人大常委会实行了重要信访案件约见制度,为争议双方搭建交流的平台,明确责任,使一些疑难信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庄河市某水产示范养殖场在去年8月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使用海域,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许可过程中,当地渔业代表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并多次到有关部门和市政府集体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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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重要信仿案实行约见制度
来源期刊 辽宁人大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行政主管部门 市人大常委会 信访案件 明确责任 公示内容 集体上访 有效解 养殖场 庄河市 市政府
年,卷(期) 2006,(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1
页数 1页 分类号 D6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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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行政主管部门
市人大常委会
信访案件
明确责任
公示内容
集体上访
有效解
养殖场
庄河市
市政府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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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辽宁人大
月刊
21-1537/D
辽宁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9号
出版文献量(篇)
3729
总下载数(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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