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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 王雅萍作为杭州市物价局承办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为萧山区技工学校提高收费标准尽了不少力,学校因此每年增收几十万元。为此,学校前后两次邀请王雅萍夫妇到“新马泰”和澳洲旅游。法院认定,王雅萍利用自己工作上的便利,为技工学校提高收费标准提供便利和帮助,两次接受该校提供的出国旅游,共计价值人民币4.6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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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
共同犯罪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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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接受邀请旅游构不构成受贿罪?
来源期刊 辽宁人大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出国旅游 受贿罪 技工学校 收费管理工作 杭州市物价局 收费标准 工作人员 萧山区
年,卷(期) lnrd_2007,(4)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9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4.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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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出国旅游
受贿罪
技工学校
收费管理工作
杭州市物价局
收费标准
工作人员
萧山区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辽宁人大
月刊
21-1537/D
辽宁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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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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