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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且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成因无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无须报警.私了时,应立即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开启示宽灯和尾灯.这一规定既有利于道路畅通,也给双方省去了不少"麻烦".但程序虽便利,处理不好却会留有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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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事故"私了"别留后患
来源期刊 道路交通管理 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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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卷(期) 2007,(2) 所属期刊栏目 白话安全法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62
页数 1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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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道路交通管理
月刊
1004-504X
11-3021/U
16开
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1985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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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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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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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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