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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6条第1项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实践中,对于“共同致害人”的范围没有争议,但对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在适用法律上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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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共同致害人”的共同侵权行为如何认定
来源期刊 法律与监督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共同侵权行为 致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 刑事责任
年,卷(期) 2007,(1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7-38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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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文献
共同侵权行为
致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
刑事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
刑事责任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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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法律与监督
月刊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龙路2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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