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应用捕获-再捕获方法估计林州市2004至2005年道路交通伤害死亡人数,评价全死因登记报告中道路交通伤害死亡数据的完整性.方法:从居民全死因登记部门、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3个来源收集道路交通伤害死亡资料.不同来源数据间的匹配使用姓名、性别、身份证编码、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居住地址等变量.为了拟合样本间的相依性和异质性,使用带有分层变量的对数线性模型估计3样本中都没有出现的道路交通伤害死亡人数.结果:2004至2005年间共报告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为441人,其中,民政部门295例,公安部门193例,居民全死因登记部门393例; 经捕获-再捕获法估计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为469人(95% CI 451~514人);以估计值作分母,居民全死因登记处部门的漏报率为16.2%,合并样本的漏报率为6.0%.结论:使用居民全死因登记部门或合并样本资料会低估道路交通伤害死亡人数,而使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居民全死因登记部门等样本的捕获-再捕获方法可以获得准确的道路交通伤害死亡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