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德日刑法三阶层体系中的构成要件论发端于贝林的"行为类型说",但"行为类型说"不能得到认同;构成要件论实质化及主观化的合理结局只能是"违法有责类型说".在当代德日刑法中,坚持违法有责的构成要件论,则必然导致传统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的具体构造发生种种异化.由此启示我们,德日刑法的三阶层体系并不宜直接照搬,完善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正确方向应当是在四要件体系框架下谋求客观违法要件与主观责任要件的区分.
推荐文章
犯罪构成要件研究
犯罪构成
要件
衡量标准
犯罪构成本体的再讨论
犯罪构成本体
唯一性
法定性
论犯罪成立的标准--兼议犯罪构成和社会危害性的关系
社会危害性
犯罪构成
犯罪排除条件
刑事违法性
形式违法性
"见死不救罪"构成要件研究
见死不救
主体
客体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构成要件论的发展与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的当代异化
来源期刊 刑法论丛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构成要件论 四要件体系 三阶层体系 异化
年,卷(期) 2009,(4)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5-66
页数 32页 分类号 D924.1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9(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构成要件论
四要件体系
三阶层体系
异化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刑法论丛
季刊
978-7-5118-6933-3
大16开
北京市新街口北大街19号北师大后主楼1814室
1995
chi
出版文献量(篇)
995
总下载数(次)
3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