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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德国属于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其证据禁止制度将证据分为证据取得禁止和证据使用禁止,将取证行为规范和证据能力规范很好的区分开来,有助于实体真实和程序正义目标的实现。德国证据禁止制度能够为正处于摸索阶段的我国相关证据制度的完善提供有意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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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德国刑事证据禁止理论的借鉴——兼谈我国《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
来源期刊 广东法学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证据禁止 非法证据 排除规则
年,卷(期) gdfx_2010,(6)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65-68
页数 4页 分类号 D9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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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刘玉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7 1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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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证据禁止
非法证据
排除规则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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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广东法学
双月刊
广州市政民路51号15楼广东省法学会
出版文献量(篇)
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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