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但凡女人,谁不希望有个一见钟情两情相悦的恋人.初开始,情人的定义的确如此-有情有义之人.然而,慢慢地,女人发现,男人最有情有义的那一刻,不过就是床事前后半小时.其他时间的情义,可就有点勉为其难了.想他时打电话过去,一个不方便二个不凑巧;花他一点钱,三五十个脸色等在后面;车子坏在路上,给他打电话,效果基本上相当于向路边陌生人招手;身体不舒服求他过来看看,可人家也正不舒服呢.种种理由全部响当当,只是如果人家需要你时,便可以发挥一切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也能上. 做情人,最关键性的耻辱是,任你多伟大的爱情,他都必须在夜晚12点前离开.也许你们正巫山云雨之时,一个炸响的电话就能顷刻间颠覆你所有的信念和武装.他手语你不要出声,他悄悄走到户外,他甚至压低声音,但你也能听见他在说:"哦,宝贝,我在开会……"或"我有个重要的应酬……"这时,你的尊严已消失殆尽,你的爱情已变成一堆还冒着热气的牛粪!你就是哭都找不准音了,还说什么大爱真爱?除非你真的不在乎什么,除非你已然把自己作价销售给了他,你要的就是眼下,就是当前,你根本就没指望天长地久,那么你就铁了心地做他的情人吧.只是这种临时的欢颜带着太多游戏的成分,时间长了,恐怕连你自己都会怀疑:这样的情人,这样的爱,终究是梦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