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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学说认为非法人团体有当事人能力但无权利能力.但按此种解释,学理上会引发矛盾,诉讼中亦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为了将运用传统解释所生各种实务及理论上问题一扫而空,维护我国立法的统一,我国应借助制定民法典的契机,赋予非法人团体以民事主体地位,从而形成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在内的完整的民事主体体系,以完善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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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论非法人团体的法律地位
来源期刊 科教导刊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非法人团体 权利能力 当事人能力
年,卷(期) 2010,(34) 所属期刊栏目 论坛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35-236
页数 分类号 D913
字数 3926字 语种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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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团体
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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