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2月,山东省济宁市于试点一年后在辖区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就技术层面而言,"先看病后付费"涉及就诊报销程序调整,将患者入院时预交押金,根据治疗情况随时续费,出院后报销领回垫付的医保资金,变为住院时不交押金,出院时交纳医保报销外的自付费用,报销部分则由医院垫付,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从社会效应来看,患者无需垫付最终由医保支付的那部分资金,个人支付负担明显减轻;医保经办机构减少了现金结算工作量;医院则避免了欠费催缴、欠费停药的尴尬,有利于医患关系改善,业务收入明显"放量",也不必面对"没钱不救命"的舆论拷问.
就创新价值而言,"先看病后付费"并非济宁首倡,但其他地方的尝试大都难以为继甚至无疾而终,济宁在试点之初也曾被称为"傻大胆",可持续性受到质疑,事实却是试点医院业务量增加,积极性高涨,18000名患者并无1例恶意逃费.显然,济宁市的做法有着与其他城市不同的独到之处.
根据媒体报道的情况,笔者认为在保证可持续性方面,济宁市有四点做法至关重要:
一是济宁市"先看病后付费"目前仍然是在享受医保人群中推行,该市城镇职工及居民医保参保率、新农合参合率均在97%以上,报销比例分别超过80%和70%,患者个人负担的费用基本处于可承受范围,因而没有强烈的逃费动机.
二是"先看病后付费"并非"一刀切",对全部疗程医药费用较高者医院可根据情况分阶段结算费用,分类对待、化整为零降低了欠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