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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税总局纳税服务司就纳税咨询热点问题作解答时明确,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加名无需缴纳印花税。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间关于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并不代表产权的变更,不是一般意义上所讲的普通的赠与关系。因此,按照现行规定.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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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夫妻财产婚后加名不用缴纳印花税
来源期刊 武汉宣传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夫妻财产 缴纳 纳税服务 《婚姻法》 国税总局 婚前财产 处分行为
年,卷(期) 2012,(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9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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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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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国税总局
婚前财产
处分行为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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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武汉宣传
月刊
1671-5020
42-1061/D
湖北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
38-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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