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名字之歌》(The Song of Names)出版时,莱布雷希特本人已经54岁了.当这本书一举夺得当年英国的“惠特布莱德奖”时,英国媒体都感到惊讶,因为这本来是一个力推新人的小说奖,与他同台竞争的那些小说家都是30岁左右,而他秃顶,一把胡子,残余的头发已经变白,体形发胖,与人们的期待实在相去甚远.“有些艺术形式更适合年轻人,比如流行音乐或者戏剧.而小说这东西就和交响乐一样,适合沉思.年纪大有年纪大的优势,你的生活经验更丰富也更成熟,而且我想我写的时候才53岁.”他笑道,“其实我20多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想写小说,同时也知道我还没准备好.当我还在当记者的时候,经常说服我的编辑让我暂停工作几个星期,跑到世界的某个偏僻角落,待在那里写点东西.但在离开前,我又把我写的东西都撕掉,因为还不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