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唐以后,短暂的五代、十国虽为宋所并,但包括北京在内的中国北方始终在辽控制之下.金代辽后,南北分界推及淮水.中国的统一至元世祖忽必烈灭宋后才完成.蒙元实行民族等级制度,民分四等,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与南人.既往的研究集中于以蒙古、色目为一方,汉人、南人为另一方,双方之间的地位差异,与文化不同弥合的探讨,而对在长达三百余年的南北分治结束的过程中,以金统治区人民为主的“汉人”(也包括渤海、高丽、契丹与女真等)与以南宋人为主的“南人”之间,文化与心理的界限是如何消失的,关注较少.耶律楚材的《用樗轩散人韵谢秀玉先生见惠东坡杖》诗为:“圆方顶足法高卑,五九苍苍老节奇.一日湛然获二宝,东坡铁杖寂通诗.”题目中的“秀玉”即陈时可,“秀玉”为其字,号“寂通”,乃元太宗二年设十路课税征收所时,任职燕京者,名见《元史·太宗纪》.此诗作于甲午年(1234)陈时可远赴漠北时.从诗中可知,陈时可不但托带了苏东坡的铁杖,还送上自己为此所作的诗,惜此诗文失传,无法从中得知更多信息,此诗为耶律楚材答谢之作.诗题目提到的“樗轩散人”,即完颜璹,字子瑜,自号“樗轩老人”,金世宗孙,赵王永功长子,是金皇族中汉文化修养最高者之一.那么,东坡铁杖是何物?陈时可为何要将此杖交给耶律楚材?笔者拟通过剖析北宋苏轼铁杖在大蒙古国时期的传递的个案,来考察元初北方汉人与宋人的共同文化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