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探讨“跨区域用盐”事件,终究要回到法律视角。我国对食盐实行专营制度,对于食盐的运输、生产、储存、销售甚至食用都有相关的制度规定。就此而言,新郑市盐业管理的处罚决定倒并非完全师出无名,关键在于执法尺度是否合理,以及法律适用是否精准。任何行政管理行为都应以知法守法为底线。
推荐文章
对无证用海违法行为并处罚款适用“减轻处罚"的思考
无证用海
违法行为
并处罚款
减轻处罚
信息化时代警察执法权力之解读
警察执法权
行使限制
权威重塑
我国跨区域共建园区与区域协调发展:演进历程与动力机制
工业园区
跨区域共建园区
区域协调发展
对跨区域特色课程群建设的思考与实践
跨区域特色课程
区域文化
社会实践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跨区域用盐”罚款实乃滥用执法权
来源期刊 武汉宣传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执法权 跨区域 食盐 罚款 行政管理行为 专营制度 法律视角 处罚决定
年,卷(期) 2014,(1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61-61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12.4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4(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执法权
跨区域
食盐
罚款
行政管理行为
专营制度
法律视角
处罚决定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武汉宣传
月刊
1671-5020
42-1061/D
湖北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2号
38-362
出版文献量(篇)
6229
总下载数(次)
20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