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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海深港律师法律服务业合作是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框架内进行的,但是CEPA协议对香港法律服务业进入内地所规定的限制性条件过多,香港律所在内地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与内地律所联营的门槛过高,因此前海深港地区律师服务行业的合作在实践中遇到了很多障碍.如何在前海现代服务区进一步降低深港律师服务行业的合作门槛,提高前海深港法律服务合作的成效成为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前海深港律师法律服务业的合作进行必要性分析,同时借鉴国内外法律服务合作的有益经验,建议前海地区相关部门应该制定更多政策放开前海法律服务市场,并在前海地区建立深港律师行业协会,加强深港两地法律服务行业的学习与交流,让更多的香港律师事务所有机会为前海现代服务区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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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深港律师法律服务行业合作研究——以前海现代服务区为例
来源期刊 特区经济 学科
关键词 深港合作 律师法律服务业合作 前海现代服务区
年,卷(期) 2014,(6) 所属期刊栏目 透视珠三角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68-69
页数 2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叶卫平 28 130 6.0 11.0
2 闵丹 4 2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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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深港合作
律师法律服务业合作
前海现代服务区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特区经济
月刊
1004-0714
44-1032/F
大16开
广东省深圳市
1983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8621
总下载数(次)
80
总被引数(次)
83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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