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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父亲和继母结婚30年了,双方名下各有一套房产,均是婚后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现在父亲去世了,两套房产怎么处理? 答:如果您父亲和继母在结婚后没有对各自名下的房产进行特别约定所有权,那么两套房产都属于您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因您父亲的去世,两套房产中的一半财产份额属于您父亲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分割,如果您父亲留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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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父亲继母共同购房产可按遗嘱继承父份额
来源期刊 农村青年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遗嘱继承 房产 父亲 继母 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继承人 财产份额 亲和
年,卷(期) 2015,(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7-57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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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
房产
父亲
继母
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继承人
财产份额
亲和
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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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农村青年
月刊
1002-9540
11-1391/C
16开
北京朝阳区北三里屯南路30楼南院
2-120
1984
chi
出版文献量(篇)
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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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总被引数(次)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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