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答: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负担外单位人员差旅费可否税前列支
来源期刊 纳税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税前列支 单位人员 差旅费 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 铁路运输 经济利益 增值税
年,卷(期) ns_2016,(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1-31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12.4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吴冬风 1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6(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税前列支
单位人员
差旅费
负担
国家税务总局
铁路运输
经济利益
增值税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纳税
旬刊
1674-0920
53-1208/F
16开
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577号社科院大楼2
2007
chi
出版文献量(篇)
26336
总下载数(次)
152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