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我国《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即采著作权自动取得原则,无须进行注册登记。但是著作权的自动取得和权利公示并不是互相排斥的,既得的权利如何为外界所知也是法律必须解决的问题。
推荐文章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论著作权公示及其效力
来源期刊 企业与法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著作权法》 公示 效力 中国公民 取得原则 注册登记 第2条 权利
年,卷(期) 2016,(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4-49
页数 6页 分类号 D923.41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凌宗亮 12 81 5.0 9.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6(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著作权法》
公示
效力
中国公民
取得原则
注册登记
第2条
权利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企业与法
双月刊
上海延长中路561弄建峰大楼2号楼308
出版文献量(篇)
1087
总下载数(次)
3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