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土耳其新宪法为依据,采用马修·S.舒加特(Mattew Soberg Shugart)、约翰·M.凯里(John M. Carey)等学者提出的量化测量方法并加以适当修正,形成量表评估土耳其总统的权力:即总统权力不仅要衡量其正式权力,还要考量其非正式权力;前者取决于宪法设计中的权力归属,后者则与政党制度、权力制衡等政治过程有关。并与美国、俄罗斯、法国和韩国等代表性的总统制国家进行比较。结果显示,土耳其总统享有极大的立法性权力和非立法性权力,呈现出与俄罗斯超级总统制类似的特点;土耳其新宪法设计中缺少对总统强有力的制衡机制。研究表明,影响民主的发展不在于实行的是总统制还是议会制,关键在于制度设计时能否融入权力制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