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在政府采购中,竞争不足3家,常常作为废标和终止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定睛形,当然,有些特殊采购项目,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PPP项目、需要扶持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等,竞争不足2家,才需要终止政府采购活动。对于竞争不足法定数量要求的认定标准:招标采购,是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竞争不足3家应当在采购结果确定前确认
来源期刊 中国政府采购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政府采购活动 竞争 应当 科研成果转化 PPP项目 采购项目 服务项目 政府购买
年,卷(期) 2018,(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2-43
页数 2页 分类号 F812.45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吴正新 4 0 0.0 0.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8(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政府采购活动
竞争
应当
科研成果转化
PPP项目
采购项目
服务项目
政府购买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政府采购
月刊
1671-0665
11-4667/F
大16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4层
82-262
2001
chi
出版文献量(篇)
9366
总下载数(次)
31
总被引数(次)
9494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