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合伙企业能否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直接攸关合伙企业的兴衰.合伙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形式,缺乏独立的民事责任能力与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严格限定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刑法》第 30条与《单位犯罪司法解释》都排除了合伙企业的单位犯罪主体资格.即使两个以上的合伙人都是法人,也无法把合伙企业由非法人组织变为法人.将合伙企业作为单位犯罪主体违反了合伙人罪责自负原则.将合伙企业排除于单位犯罪主体之外,是司法解释与指导性案例的主旋律,也是司法实践中的普遍性做法.合伙企业可以作为犯罪行为的受害人,并不意味着合伙企业就是适格的单位犯罪主体.
推荐文章
公司合伙人法律风险防范
合伙人
法律风险
对策研究
关于单位犯罪主体的若干思考
单位犯罪
法人
自然人
共同犯罪
论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
主体范围
罪过形式
处罚原则
合伙的法律地位的辨正
合伙
商事合伙
法律地位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合伙企业不是单位犯罪主体的法律逻辑
来源期刊 法律适用 学科
关键词 合伙企业 单位犯罪 合伙人 法人
年,卷(期) 2019,(23) 所属期刊栏目 法学论坛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0-47
页数 8页 分类号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刘俊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162 1299 16.0 35.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19(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合伙企业
单位犯罪
合伙人
法人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法律适用
半月刊
1004-7884
11-3126/D
大16开
北京市通州区天成桥甲1号
1986
chi
出版文献量(篇)
5234
总下载数(次)
21
总被引数(次)
57954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