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调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荆门市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影响,为基本药物制度的深入推行提供参考.方法 对荆门市某三甲医院(三级医院)、二级医院、社区卫生院(基层医院)进行调查,统计2011年、2017年各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与销售金额占比,门诊、住院人次、人均药品费用、药品总费用、药占比,处方合理用药指标,比较不同机构间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结果 基本药物使用占比,基层医院由30.11%上升至65.10%,二级医院由27.91%上升至51.98%,三级医院由18.64%上升至34.58%;基本药物金额占比,基层医院由33.42%上升至79.05%,二级医院由22.13%上升至46.51%,三级医院由16.58%上升至30.71%;月均门诊人次,基层医院增幅最高(38.01%),依次为二级医院(15.00%)、三级医院(13.50%);月均住院人次,三级医院涨幅最大(25.00%),依次为二级医院(23.89%),再次为基层医院(22.22%);住院患者药占比,基层医院由56.27%下降至54.71%,二级医院由39.41%下降至36.72%,三级医院由29.44%下降至27.14%;处方合理性指标方面,单张处方平均品种数、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注射剂处方比例,三级医院比例最低,基层医院比例最高.结论 荆门市公立医院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本药物使用率和使用金额大幅攀升,金额占比达到政策要求,门诊、住院人次上升,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可及性提高;药占比下降,医院的收入结构得到改善;基层医院的处方合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