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在全国上下都在凝心聚力抗击疫情的时刻,一条新闻在网络刷屏——南京市公安局2月23日深夜发布警情通报,宣告1992年3月24日发生在该市鼓楼区原南京医学院的一起强奸杀人案告破。该案件是南京市为数不多的恶性大案,至今仍是全国关注的有影响杀人案件之一。该案的每一步进展都牵动着无数人的心。案发后,南京市公安局抽调数百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连续数月开展大规模走访调查和摸排等工作,核查线索数千条,走访排查人员超过1.5万人,但囿于当时条件所限,案件没有取得突破。按照当时的办案套路,这起无头案的侦破会按照如下逻辑展开:警方通过勘察案发现场、走访调查和摸排等方式,寻找可能的犯罪嫌疑人。初步锁定犯罪嫌疑人后,警方随即展开审讯,一旦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供述,警方便可以宣布大功告成了。我们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都曾高度依赖口供快速侦破了不少大要案,但萝卜快了不洗泥,这种传统的侦查方式同时也酿成了一些冤假错案。近年来因媒体曝光而平反昭雪的呼格案、佘祥林案、赵作海案、念斌案、张志超案等案件,在中国法制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孟建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一些地方陆续纠正了过去的一些冤假错案。这些案件,有的是受当时有罪推定理念的影响,重口供、轻证据,甚至搞刑讯逼供造成的;有的是明知证据不充分,也作出了所谓留有余地的判决。浙江省公安厅原厅长刘力伟在反思“张氏叔侄案”时也坦陈:“当时我国刑事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也不是很规范,刑事技术水平也没有现在这么高;而且在长期‘严打’的环境下,不少办案民警形成了重打击轻保护、重破案轻办案、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物证的思维定式,加之案多人少,这些因素叠加在一起,导致了错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