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刷单"作为网络黑灰产业典型代表,应依法予以规制。"刷手"与电子商务经营者出于"刷单"虚构交易目的订立的"网络购物合同"构成通谋虚伪表示,应区分表面法律行为与隐藏法律行为。表面"网络购物"法律行为是以虚假意思表示为之,应为无效。隐藏"虚构交易"法律行为违反《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亦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后,由于虚假订单客观上业已产生,对网络营商环境的损害也已实际造成,从规制网络"刷单"行为、肃清电子商务交易秩序的角度,应当将"刷手"为"刷单"支付的货款、电子商务经营者支付给"刷手"组织者的款项认定为用于非法活动的财物,依法予以收缴。
推荐文章
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模型仿真分析
电子商务
交易风险
风险评估
最小二乘支持向量机
基于数据挖掘的电子商务交易风险评估
电子商务
交易风险
回声状态网络
评估指标
成都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况评价
电子企业
职业病危害
现况评价
层次型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研究
电子商务
网站
B2B
交易模式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依法规制“刷单”虚假交易行为——杨某诉广州某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来源期刊 法治论坛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刷单” 通谋虚伪表示 合同无效 收缴
年,卷(期) 2020,(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45-253
页数 9页 分类号 D923.6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20(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刷单”
通谋虚伪表示
合同无效
收缴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法治论坛
季刊
16开
广东省广州市
2006
chi
出版文献量(篇)
1893
总下载数(次)
27
总被引数(次)
4978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