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严重多发伤患者机械通气和机械通气时间延长的危险因素.方法:选取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创伤救治中心所收治的严重多发伤患者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回顾性研究,按照住院期间有无机械通气对患者进行分组,进一步将机械通气患者按照通气时间是否≥7 d分成机械通气时间延长组和非延长组.对收集的临床资料进行单因素和多因素分析,明确机械通气和机械通气时间延长的危险因素.结果:共纳入患者112例,其中男性82例、女性30例,中位年龄52岁(16~ 89岁),中位创伤严重程度评分(injury severe score,ISS)34分(16 ~66分).车祸伤和坠落伤是最常见的受伤类型.使用机械通气患者62例,未使用机械通气患者50例,多因素分析表明,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coma scale,GCS)(OR=0.72,95% CI:0.53 ~0.92,P=0.03)、血液碱剩余(OR=0.56,95% CI:0.37 ~0.88,P=0.002)、肋骨骨折(OR=1.72,95% CI: 1.60 ~ 2.80,P=0.012)是启动机械通气的独立危险因素.本组机械通气时间≥7 d者38例,<7d者24例,结果显示ISS评分越高,GCS评分越低,患者机械通气时间越长.结论:GCS评分、血液碱剩余和肋骨骨折是机械通气的独立危险因素,同时,ISS评分高和颅脑损伤重可能会延长机械通气时间,患者气管切开的发生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