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探究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的耦合协调关系,促进两者协调发展,以安徽省为例,首先,运用熵权TOPSIS模型,分别评价安徽省2000-2017年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绩效水平,研判两者的绩效水平及其子系统变化趋势;然后,运用耦合度和协调度模型,基于耦合作用系数的取值变化,探讨不同情形下安徽省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关系及变化趋势;最后,运用障碍度模型,诊断影响安徽省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障碍因子.结果 表明:2000-2017年,安徽省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水平均呈逐年上升态势,稳中趋好.2000-2017年安徽省土地集约利用绩效水平从0.053 6增至0.958 7,年均增长18.49%;安徽省城镇化水平从0.271 5增至0.8180,年均增长6.70%.从土地集约利用各子系统来看,经济绩效子系统对土地集约利用的贡献最大,生态绩效子系统对土地集约利用的贡献最小,权重分别为0.352 6和0.1308;从城镇化各子系统来看,经济城镇化子系统对城镇化水平影响最大,生态城镇化子系统对城镇化水平影响最小,权重分别为0.416 0和0.137 7.在不同耦合作用系数取值情形下,安徽省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协调发展关系变化趋势除2005年和2012年略有不同外,其余16年两者协调发展变化趋势和协调类型完全相同,说明耦合作用系数对两者协调发展关系的影响十分有限.2000-2017年安徽省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度呈逐年增长态势.从各子系统障碍度来看,土地集约利用经济子系统对安徽省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影响最大,年均障碍度为16.48%;生态城镇化子系统对两者协调发展的影响最小,年均障碍度为6.60%.从各指标障碍度来看,2011年及以前,影响两者协调发展的障碍因子主要包括人民生活水平、地均财政收入和人均GDP;2012年及以后,影响两者协调发展的障碍因子主要包括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和城镇人口密度.从各年份前5位障碍因子变化来看,各指标对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协调发展的影响可以分为2个阶段:第1阶段(2000-2013年)以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为主,第2阶段(2014-2017年)以城镇化的影响为主.本研究为研判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水平及诊断障碍因子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可为促进安徽省及同类省域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