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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甲类卷烟按50%税率征税,乙类卷烟按40%税率征税,丙类和雪茄卷烟按25%税率征税,我省地方卷烟企业主要生产乙、丙类卷烟,税负仅消费税一项就达25%-40%,加上增值税和地方税,卷烟销售价格中有一半是税收。卷烟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税率高,税负重。正因为如此,国家对卷烟的生产、消费实行专卖制度。为了取得更多的收益,地方卷烟企业便在税法规定和税收征管的空隙中动脑筋,想方设法规避消费税。据调查,地方卷烟企业基本上是在消费税计税依据上做文章,其主要手法有:一、利用烟草经营部隐匿卷烟主辅材料成本烟草经营部是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成立的卷烟销售机构,设置的目的是把卷烟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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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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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
消费税
奢侈品
国内企业
科学研究所
社会公平
扩大内需
国内产品
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研究
白酒企业
、消费税
纳税筹划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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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地方卷烟企业规避消费税的主要手法及对策
来源期刊 安徽税务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卷烟企业 主要手法 卷烟材料 计税价格 消费税 经营部 增值税 卷烟销售 主管税务机关 税收征管
年,卷(期) ahsw_1999,(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5-15
页数 1页 分类号 F8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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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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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卷烟企业
主要手法
卷烟材料
计税价格
消费税
经营部
增值税
卷烟销售
主管税务机关
税收征管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安徽税务
月刊
1005-6181
34-1131/F
大16开
安徽省合肥市永红路11号
1985
chi
出版文献量(篇)
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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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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