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第一条为规范大宗交易行为,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进行的证券单笔买卖达到如下最低限额,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一)A 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 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推荐文章
中信重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证券交易所
上市
挂牌
上海
股票
A股
股份
机械
农业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经验证据
农业
公司治理结构
会计信息披露质量
有序logit模型
完善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法律思考
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
合理性
完善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
来源期刊 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本细则 市场 有关 交易 交易规则 证券 单笔 数量 金额
年,卷(期) 2003,(1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96-99
页数 4页 分类号 D922.287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3(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本细则
市场
有关
交易
交易规则
证券
单笔
数量
金额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中国财经审计法规选编
半月刊
1009-2315
11-4119/D
出版文献量(篇)
1578
总下载数(次)
0
总被引数(次)
0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