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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服务方: 景德镇学院学报       
摘要:
法律职业交换,指的是律师、检察官、法官之间的人才相互流动.我国的法律职业交换迄今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呈现多向交换、程度不高及自主性低的特点.法律职业交换和法律文化之间存在着互动关系.一方面,法律文化制约着法律职业交换,既有松散的内部法律文化的制约,又有传统社会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法律职业交换对法律文化也有反作用,包括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积极作用在于对法律文化的传播和促进;消极作用在于对法律文化的不利影响,尤其是其中的一些不正常现象对法律文化的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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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国法律职业交换的法文化考察
来源期刊 景德镇学院学报 学科
关键词 法律职业交换 法律文化 内部法律文化 外部法律文化
年,卷(期) 2005,(1) 所属期刊栏目 社科论坛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23-25
页数 3页 分类号 D9
字数 语种 中文
DOI 10.3969/j.issn.1008-8458.2005.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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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毛晓华 中山大学法学院 5 14 2.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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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法律职业交换
法律文化
内部法律文化
外部法律文化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景德镇学院学报
双月刊
1008-8458
36-1340/G4
大16开
1986-01-01
chi
出版文献量(篇)
4659
总下载数(次)
0
总被引数(次)
6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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