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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12日安徽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据公安机关提供的“QQ”聊天记录,一审判处涉嫌强奸幼女的犯罪嫌疑人冯唐新有期徒刑4年。据悉,这是安徽省首个运用“电子证据”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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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安徽一法院首次将QQ聊天记录作为量刑依据
来源期刊 通信业与经济市场 学科 工学
关键词 聊天记录 人民法院 安徽省 QQ 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 有期徒刑 电子证据 芜湖市
年,卷(期) 2005,(9)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36
页数 1页 分类号 TP39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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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聊天记录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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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
有期徒刑
电子证据
芜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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