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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品牌是有境界之别的。有的品牌境界高,有的品牌境界低,这是一个客观事实。品牌境界的差异主要缘自品牌缔造者境界的差异。这是一个必然,因为品牌的本质是品牌缔造者人品的综合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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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品牌的最高境界是爱
来源期刊 企业家信息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品牌 综合表现 缔造者
年,卷(期) 2006,(8)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1
页数 1页 分类号 F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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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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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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