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基本信息来源于合作网站,原文需代理用户跳转至来源网站获取       
摘要:
美国有正规法学院的历史甚至早于其国家的正式建立。第一所法学院是1784年设立的里奇菲尔德(Litchfield)法学院,此后的如建立于1817年的哈佛法学院、1824年的耶鲁法学院,在美国早期法学教育史上均起过重要作用。①不过,这种正规法学院培养法律人才的体制曾一度面临压力,发展并非一帆风顺。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关键词热度
相关文献总数  
(/次)
(/年)
文献信息
篇名 那所法学院(Michigan Law School)——是纪念,也是体认
来源期刊 外国法制史研究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教育史 法律 体制 人才 制度化 法学
年,卷(期) 2007,(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492-520
页数 29页 分类号 D971.2
字数 语种
DOI
五维指标
作者信息
序号 姓名 单位 发文数 被引次数 H指数 G指数
1 李秀清 32 204 9.0 14.0
传播情况
(/次)
(/年)
引文网络
引文网络
二级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参考文献  (0)
节点文献
引证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2007(0)
  • 参考文献(0)
  • 二级参考文献(0)
  • 引证文献(0)
  • 二级引证文献(0)
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教育史
法律
体制
人才
制度化
法学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研究分支
研究去脉
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相关学者/机构
期刊影响力
外国法制史研究
年刊
大32开
上海市
1984
chi
出版文献量(篇)
990
总下载数(次)
6
总被引数(次)
215
论文1v1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