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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我国,对债权让与制度的真正研究是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才开始的,与此相关的很多问题都有待深入探讨,其中之一,即是在原始合同存在禁止让与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仍然转让合同权利,则其效力如何?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社会秩序和公共道德的前提下,自由约定合同的内容。因而,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地约定禁止债权人让与债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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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禁止让与条款效力之比较法研究
来源期刊 外国法制史研究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研究 强行性 效力 债权人 债权 当事人
年,卷(期) 2007,(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98-599
页数 2页 分类号 D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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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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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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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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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外国法制史研究
年刊
大32开
上海市
1984
chi
出版文献量(篇)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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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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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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