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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细则》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要在合同中明确。此外该《细则》对一些焦点稳定也进行明确规定包括:1、转卖游客最高可罚10万元。旅行社不能卖团给导游,不得让导游垫付旅游接待费用,否则将处以2万元一1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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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正式实施
来源期刊 企业家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旅行社 《细则》 旅游成本 旅游接待 旅游者 导游 报价 价格
年,卷(期) qyjb_2009,(5)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16
页数 1页 分类号 F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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