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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令人瞩目的是,欧美国家在法官这一职位上并没有实行任期制,而实行的是终身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实行终身制,即:法官一经任命,除非因为贪赃枉法之类不当行为遭到弹劾,不得被免职、撤职,或令其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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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欧美法官实行终身制
来源期刊 学习之友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欧美国家 终身制 法官 联邦最高法院 不当行为 任期制 参议院
年,卷(期) 2009,(11)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50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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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节点文献
欧美国家
终身制
法官
联邦最高法院
不当行为
任期制
参议院
研究起点
研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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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网络交叉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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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学习之友
月刊
1671-4474
44-1057/D
汕头市华山路18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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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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