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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5年前我老伴因病去世,去年我与丧偶的女教师高某登记结婚。她没有住房,而我的一儿一女生活宽裕,都有住房。我想把我的两室一厅住房赠给再婚老伴高某。我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时,公证人员却说,我只有处分现住房一半的权利,另一半是我前妻留下的遗产,应由我和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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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怎样将我的住房留给再婚老伴才合法
来源期刊 山西老年 学科 政治法律
关键词 住房 再婚 公证手续 两室一厅 女教师 公证人 遗产 公证处 法定财产制 合法
年,卷(期) 2009,(6)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67-67
页数 1页 分类号 D9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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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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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影响力
山西老年
月刊
1007-8886
14-1009/C
大16开
太原市劲松路5号
22-23
1984
chi
出版文献量(篇)
2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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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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