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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12月1日起,如果机动车安检机构要求机动车到指定场所维修、保养的,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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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
机动车维修市场
现状
问题
建议
机动车维修保养的常见误区及解决措施
机动车
维修保养
常见误区
解决措施
机动车维修管理存在问题分析与对策
机动车维修管理现状
工作对策
分析
展望
内容分析
关键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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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篇名 机动车安检机构不得指定维修场所
来源期刊 东北之窗:上半月 学科 经济
关键词 检验机构 机动车 场所 维修 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 安全技术 罚款
年,卷(期) 2009,(22) 所属期刊栏目
研究方向 页码范围 9
页数 1页 分类号 F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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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主题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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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机构
机动车
场所
维修
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
安全技术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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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之窗
月刊
1006-3161
21-1239/Z
16开
大连市中山区民康街15号报业大厦9楼东北
8-582
1989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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